一、申请主体:
任何在中国境内(含港澳台地区)注册的,并具有从事该项业务资质的组织机构,其中包括:
(一)公司法人单位;
(二)各类高校、职业技术院校;
(三)各类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培训教育机构等。
二、申请培训机构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有培训资询的业务资质的独立法人;
(二)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培训教学设施及办公条件;
(三)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;
(四)有专职的市场、教务工作人员,同时至少配备1名相应申请级别及语言,并在CSTQB® 注册的专职讲师;
(五)通过CSTQB® /ISTQB® 认证的相关课件的授权证明或使用协议。
联系方式:
Tel: 021-5596-0906
Email: marketing@cstqb.cn